09年市政协民进界别组调研提案之一 拓展社区服务功能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——关于促进社区更好发挥服务功能的建议 民进南京市委 国务院国发[2006]14号文件《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指出,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、扩大就业、化解社会矛盾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。《意见》用大社区服务概念代替了原来的小社区服务概念。传统的社区服务是社区办服务,只局限于“互助、自助”;现代社区服务是在社区内,对居民生活需要而通过市场机制提供不了的服务项目,由政府提供、社区组织或社区承办、配合的一项公共服务。近几年来,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在社区服务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,将社区服务内容扩大到就业、保障、求助、卫生、计生、文化教育、安全等方面,服务对象由常住人口扩大到实有人口,服务手段由单一转为多样,在发动居民进行自治管理方面,我市许多区县不断创新,屡有新招。如白下区推行和谐社区标准化、建邺区建立“一委一居一站多中心”社区管理新体制、鼓楼区组织“社区议事会”等,这些创新为我市社区更好的发挥服务功能,提高服务效应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带来了新生面。 虽然这几年我市在社区服务上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,街道社区服务规划逐步确定、街道社区服务资金投入逐步落实、街道社区服务设施逐步建立、街道社区服务队伍逐步组建,但社区在更大限度发挥服务功能上,与城市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居民的需求依然有不相适应的地方。需要我们深入研究,针对瓶颈问题采取措施,从而使社区在发挥服务功能上更上层楼。 一、我市社区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1、社区成员对社区服务的意识不强。一是个别属地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意识不强,对社区服务内涵理解狭窄。由于社区居委会管理职权不明确,对属地单位没有约束力,造成属地单位对社区服务工作配合不够、支持不力、工作不到位,街道、社区召开会议、开展活动、安排工作很难进行,存在门难进、事难办的现象。二是部分居民社区共建的意识不强。目前,老居民区意识较强,但单位居民还没有树立起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意识,有事靠单位的思想根深蒂固。部分单位居民,特别是购房户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,把参与社区服务看作是份外的事情,“社区是我家、建设靠大家”的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。 2、社区服务管理体制不顺。当前,社区一线工作者反映最多的是社区居委会管什么、怎么管,到底有哪些管理权限,不很明确,致使社区居委会对属地单位及居民无管理权、监督权,属地单位不让管,居委会无权管、管不了的现象比较普遍。尤其目前社区居委会与属地单位、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,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。如物业管理公司应是服务性法人实体,居委会对其应有管理、协调的职能。但是,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归属区房管部门,各有各的上级,居委会对其没有约束力,形成了管理与服务“两张皮”现象。 3、耗时无益的台帐工作占去社区人员大量服务群众的时间。在社区人手少,服务群众的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,社区最感为难的是服务时间不足,其中普遍强烈反映的是,社区工作者大量的时间耗在台帐工作上。诚然,台帐是社区管理的一个手段,必要的台账有助于建立社区工作档案,有助于上级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。但目前上级对社区台帐工作的要求已经超越适当,社区每个条块的工作、政府每个部门牵头的工作都要求建立台帐。致使社区在台帐上花费的时间与其正常工作需付出的时间严重倒挂。而大量的台帐最终成为基本没有实用价值的摆设。就连有的市领导视察社区工作时也指出,台账做得“很好看”,但耗时无益。 4、“权随责走,费随事转”还没有完全落实。“权随责走,费随事转”是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原则。目前社区要负责党员管理、治安防范、居民纠纷调解、卫生管理、计划生育、教育、老年人服务、弱势群体救助、低保、就业再就业、社区工会、社区统战、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大大小小几十项工作。社区居委会承受了政府部门大量工作任务,但各部门应拨付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并未完全到位。各社区的工作经费有很大的缺口,社区服务经费不足,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。 二、拓展社区服务功能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建议 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》指出:“通过努力,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,覆盖社区全体成员、服务主体多元、服务功能完善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,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、难有所帮、需有所应”。我们认为,拓展社区服务功能,提高社区服务水平,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: 1、多渠道提高社区服务认知。要大力实施“安家”工程,通过社区党建,以党心凝聚民心,围绕“基础设施人性化、组织管理民主化、睦邻关系亲情化、社区文体群众化”的要求,用良好的党风引领和谐社区建设。鼓励建立完善社区群众组织,以此为抓手,宣传社区工作理念,扩大社区为群众服务的影响,使社区内的属地单位与居民都参加到社区服务的系统中来。 2、建立一个适应工作需求的管理模式。社区服务范围扩展之后,涉及到劳动保障、民政、卫生、计划生育、文化、教育、公安、司法等众多部门,几乎囊括了政府对城市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所有方面。由于各部门对社区服务认识不同,工作重点不同,容易形成政出多门、各自为战的局面,在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和发展规划的状态下,社区服务有限的资源得不到有效合理的配置,一件事情重复地做,社区工作者忙于应付上级检查、与耗时无益的台帐,从而使社区工作者无时间无精力与居民接触为居民服务。因此,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、民政部门牵头、有关部门配合、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。在这种机制下 3、建立社区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模式。紧密结合社区服务的职能和内容,灵活对待、科学运作,不断强化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能,拓展社区服务功能。根据实际,科学界定社区服务项目的范围,各社区依托社区服务站平台,大力开展社区就业、社区救助、社区卫生、社区文化、社区教育、社区治安等服务,努力满足社区群众多层次、多样化的服务需求。同时,社区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不断健全,对于社会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等特定社会成员,开展就业服务援助。 4、建立社区服务发展资金的多元化筹集模式。一般来说,社区服务资金主要来自四个渠道,即:政府财政拨款、社区单位捐助、社区居民捐助、社区经济收益。调研中我们了解到,各社区普遍反映经费太少,而目前政府投入是解决社区服务资金不足的主要途径。在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,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服务资金的筹集办法,拓宽资金筹集渠道。一是建立社区服务发展基金,接受企事业单位、居民捐赠,制定捐助办法,对于企事业单位、个人捐助的资金给予税收减负等优惠政策,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。二是积极探索落实费随事转的有效途径。区委、区政府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将工作任务服务承诺到社区,而不是把自己承担的工作推给社区,确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,各职能部门要在下放任务和责任的同时,应给足社区权利和利益,确保“权随责走、费随事转”。如计生管理、下岗失业人员管理、离退人员管理、党员管理等工作,职能部门将工作下放到社区后,要按照“费随事转”的原则,凡已列入财政预算的,有关部门要将足够的经费拨付给社区,用于落实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。 5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发展模式。在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中,应注意避免用政府设计的社区服务代替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。鉴于目前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不足的现状,更迫切需要自下而上地倾听居民意见、调动居民参与。在西方社区工作的过程中,第一步骤就是收集社区资料、了解居民需求、与居民建立关系。只有这样,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、服务居民。需求决定供给,只有以需求为导向,才能提供个性化的社区服务。社区服务的发展应以人为本,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,采用市场调节和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,根据社区需求发展社区服务,推行个性化的社区服务,重点是开展面向老年人、儿童、残疾人、社会贫困户、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,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,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,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,以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、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社区服务的重点,使社区中的老年人、儿童、残疾人、社会贫困户、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成为社区服务的主要对象和最大的受益者。要结合发展社区经济、社区管理、家政服务等,大力开发适合“4050”人员的就业岗位,发展公益性再就业组织。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,完善“一站式”服务和“一条龙”服务,整合社会资源,促进社区服务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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